第00212章 你高兴就好 (第1/2页)
监狱,接待室。
林振东笑道:“不意外,这两人也算是天生一对,地造一双了,都是相当的拧巴。”
“何止拧巴,我觉得太狗血了。”
冯林想也不想的说道:“她罗伊人口口声声说的是喜欢郑秋东,结果却是在郑秋东离开没多久就跟白力勤在一起了,然后郑秋东回来两人又藕断丝连,虽然罗伊人说没有越雷池一步,但是这个说法有意思啊,拥抱,亲吻等也不算越雷池啊,再说了,换我是那老白,我的女朋友和前任勾勾搭搭的,我也受不了。”
“对啊。”
林振东轻轻点头。
《猎场》里这个罗伊人其实咋说呢?
有人说这是有绿茶婊属性,但林振东更想说的是这个人设有矛盾,再加上演员演技也有那么一点尬吧,反正这样的女人基本上就是离不了男人,谁牵跟谁走的样子。
可是她对郑秋东又确实是真爱,郑秋东出狱后也是明里暗里帮了不少忙。
所以林振东才说她跟郑秋东是一对奇葩。
“那现在我们还管吗?”
冯林朝着林振东问道:“如果有罗伊人的指证那么郑秋东是极有可能减刑的,但是罗伊人死活不作证,她认为老白对郑秋东是非常的好,她不可能让老白死后蒙羞的,总之就像是一个烈妇一般。”
说着冯林露出嘲讽的神色:“如果真的是烈妇为什么现在因为郑秋东不理她就哭的昏厥进了医院呢?真的是挺有意思的,老实讲我见过不少绿茶,也见过不少圣母,可是像罗伊人这样的真的很少见,你说她是绿茶吧,我可是调查过了,在白力勤病危的时候罗伊人几乎是瘦了一圈,忙前忙后简直就是真爱了。
可你要说她不是绿茶吧,她跟郑秋东这事怎么说?
这要不是郑秋东坐了监狱,我觉得她恐怕早跟郑秋东在一起了。”
这倒同样是冯林不解的地方,因为罗伊人看起来就是一个矛盾的结合体。
一方面喜欢郑秋东,一方面又非常尊敬老白,认为老白是真心实意的对他们好,那样子简直就是郑秋东哪怕再坐牢也不能让死去的老白受到侮辱。
扯淡呢。
冯林觉得这个罗伊人就像是狗血的恋爱剧里的女主一样,在那种狗血剧里,什么现实都不需要顾,大家只需要谈情说爱就行了,仿佛没有了爱情人生就失去了希望一般。
但在现实世界怎么可能呢?
忘记谁说的了,小孩子才分对错,成年人的选择只有利弊。
或者再说的确切的一点。
那就是在成年人的世界里没有选择,应该说‘我全都要’!
你罗伊人既然想要跟郑秋东在一起,既然想要一起生活,那么你做一个证让郑秋东可以减刑出来,这个难道不好吗?
结果倒好。
竟然他妈的在这里拿原则说事?
真有原则的话,你当初怎么被老白给挖了墙角,然后又他妹的跟郑秋东卿卿我我的?
不过如果冯林知道这个有原则的罗伊人最后当了夏部长的小三,然后后来夏部长完犊子后又跟了一个演员,那么冯林就知道罗伊人并不是什么有原则性的人。
这个女人由始至终就是处于对男人没有抵抗力的主。
甚至就是老白当初不挖郑秋东的墙角,这罗伊人说不定也会被别人挖走。
正如曾经叫做‘紫衫98’的网友所说,《猎场》里的主要角色其实没一个好鸟。
当然,这位网友说的也有点过激。
这主要是感情线太他妈的坑爹了。
本来林振东坐牢遇到了郑秋东,林振东想着是趁势帮一下,仅此而已。
可就像之前说的,林振东又不是圣母,他帮牛金和帮郑秋东的心思没有什么不同,当他知道郑秋东的想法,再加上这个郑秋东所说的真爱,这个爱郑秋东‘爱’的死去活来的罗伊人的想法后,林振东就不准备管了。
管个鸡蛋啊。
这郑秋东和罗伊人两个人林振东觉得没有必要拯救了。
拯救个毛啊。
有的人是因为意外,是因为各种事情才导致的变故,但有的人完完全全的就是因为蠢,因为自己的性格。
就像林振东有一个朋友,平常虽然毒舌一点,但是人挺不错,每次聚会大家都劝他小心一点,有一次一桌吃饭,他喝多了装逼,差点被人打了。
照理说,发生这么一件事,林振东这朋友应该引以为戒了。
没有。
这货依旧继续毒舌,依旧我形我素,然后自己一个人喝酒的时候落单被人锤进了医院。
所以老话才说救急可以,但人蠢往往没救。
“那就不管了???”
冯林有些意外:“我还以为你会无论如何都要帮的,毕竟你是一个好人。”
“哈哈。”
林振东乐了:“谁告诉你我是一个好人?我只是一个有原则的人罢了,这事你就别管了,现在可以说说你的事了。”
“我的事?我什么事???”
冯林一楞。
“你说什么事,你跟那钟淮兰到底怎么回事?那钟淮兰脑子还算清醒,人也不蠢,人对你也挺喜欢的,我说老冯,你也岁数不小了,就没想着安顿下来??”
林振东朝着冯林问道。
“我还是算了吧。”
冯林想了想说道:“你知道我这个人,我并不太喜欢束缚,而且我不可能把时间浪费在一个人上边,我如果结婚了,那么就要对另一半负责,我再浪都不可能了,然后再生一个孩子,想想都恐怖,我不能保证给孩子更好的生活,所以还是别让孩子出来受罪了。”
“好吧。”
林振东轻轻点头,便不再说这个话题,他虽然跟冯林关系不错,但还没有好到去教别人怎么生活。
在林振东看来,只要你是单身,那么你想约也罢,你要大保健也好,那都是你的自由,当然,大保健的时候只要别被抓住就行。
就像林振东一个朋友,单身了28年了,结果一直要大保健,嚷嚷了几年了,终于决定在28岁生日的时候去勇敢的踏出人生的第一步,然后裤子还没脱呢,警察叔叔进来了。
不说也罢。
有句话咋说呢?
不抽烟,不喝酒的君子不一定是好人,吃喝玩乐抽烟喝酒烫头的也不一定是坏人。
就像冯林。
你说他是坏人吗?
他为了给孩子一个公道,他可以连律师证都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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