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8章 放在心中 (第2/2页)
说起来,旺财这个富二代真是可恨。
花花看中的明明是他现在想买的兔子发夹,但旺财却装逼买了那个更贵的蝴蝶发夹……尽管水晶制作的还加持了防碎魔法,看上去高端洋气上档次,但每个人都是有偏好的,而且花花还是个懂得节省的好女孩……
“啊啊啊,越想越生气!”
别人送礼给女生求交往,他却是送礼给女生告别自己的初恋,真是憋闷死了,但即使过了半年,他还是坚持住了最初的想法。
很快,天便来到那个行商居住的旅店,不料询问店员才知道行商在知道战事不利之后,已经在数个小时前离去了。
“可恶!”
天二话不说,转身就跑——当然不是跑回去向林伯升诉苦,他要做的是追上行商。
有志者事竟成。
他可不是会轻易放弃的人。
凭借跟林伯升去野外习武时积累的经验,他熟练地在山林中飞越,不断地抄近道,终于在星夜时分追上了行商。
行商大吃一惊,本以为是来了什么山贼,不料却是经常在摊位前眼巴巴望着货物的黑小子,直接就把他和同伴逗乐了,答应给天一点优惠。
即使如此,天还是遇到了难题。
他的钱只够买一个——
“不,这只是两个相同的发夹,不是配对的。”行商解释。
好事成双,就算图个好兆头天也应该买两个,何况怎么看都像一对的嘛……但钱不够就是不够,最终天只好把加点钱让行商在包装上花点心思。
“那个,大叔你以后还会来吗?”
“等战事平定下来后,我肯定还来。”行商答道。
“那就好,大叔你能不能留着另一个发夹,我以后再买。”
“呵呵,送给女孩子的吧?别担心,这商品是量产的,下次我多带点。”
“谢谢!”
尽管是夜晚,但天一刻都不想耽搁了,拒绝行商们的挽留,连夜赶路。
但就算他的身体能与成人媲美,如此长时间跑动还是坚持不住了。
“歇一会吧。”
找了一个不容易被野兽发现的地方,天疲劳地躺在地上休息。
尽管很累,但不知为何天却很开心。
哪怕明天后仍要继续省吃俭用,但他依旧觉得很开心。
有像父亲一样的师父,有伙伴,有熟悉的邻居……自母亲死后,他又一次找回了家的感觉。
“也许,当个小镇的卫兵长就好了。”
不止一次有人说他没有大志,但不是每个人都能指着皇帝的车队说将来会取代他,不是每个人都能大喊王侯将相宁有种而去揭竿起义……更多的人光是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就竭尽了全力。在那之上若能多吃一顿肉,他们就很开心了。至于更多的奢望,那是之后的事,而更远的事,也轮不到现在来思考。
但可以肯定的是,天现在很幸福。
“……”
想着想着,随着疲惫的感觉涌上来,天轻轻合起了双眼。
这一合眼,导致他和花花彻底错过了。
“走了?”
“是啊,一大早就走了。”经常光顾包店的一名大婶道。
天抬起头,望着那正午的太阳,无奈一笑。
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也只能是这样了,他不会追过去了,因为在旺财面前给花花送东西多不好,他可不想让花花难堪。
“算了,这东西就送给我的第二任女友好了。”
话虽如此,天估计自己不会把这东西送出去了,初恋就是这样的玩意,尽管最终的结局并不尽人意,但还是会小心翼翼地用名为纯真的盒子装好,放在心底的最深处。
……
与之同时。
“姜水天叛变,刘善毙命。”
林伯升低头看着这个从私密渠道传来的信息,长长叹了一声。
就算再不喜欢,但那也是自己曾经为之奋斗、且居住过的祖国……因此他找来了天。
“我要出一趟远门,能帮我看一下家吗?”